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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鼓勵學生重視技能學習,提昇技藝水準,培養學生參加競賽之興趣與榮譽感,期使所學技能精益求精,並藉機相互觀摩切磋,以促進商業職業教育之發展。
參賽對象:
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設有商業類科學校在校應屆之商業類科畢(結)業學生(含進修學校及實用技能學程學生)或綜合高中修習商業職或綜合高中修習商業職業學程在校應屆之畢(結)業生。前述之學生不包括延修生。
競賽方式:
一、學科測驗: 命題及測驗方式按各職種之競賽規則規定,測驗成績佔總成績 20%以下。
二、術科測驗: 命題及測驗方式按各職種之競賽規則規定,測驗成績佔總成績 80%以上。
競賽時間:
每年十二月初。
優勝名額:
各職種競賽人數 入圍人數(含金手獎) 金手獎人數 各職種競賽人數 入圍人數(含金手獎) 金手獎人數
9名以下 5 3 80-99 88 12
10-19 8 4 100-119 44 14
20-29 12 5 120-139 50 16
30-39 16 6 140-159 56 16
40-49 20 7 160-189 64 16
50-59 24 8 190-219 72 16
60-69 28 9 220以上 76 16
70-79 32 10 ※金手獎人數至多錄取 16 名
參照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各職種技藝競賽優勝學生參加甄審分配一覽表 (98年10月29日教育部台技(二)字第 0980181610C 號令修正發布)
 
獎勵依據「高級中等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 學實施要點」取得甄審及保送資格
本科參加職種:
文書處理
網頁設計
程式設計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各職種個人競賽甄審優待
第一名至第三名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三十。
第四名至第十五名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二十五。
第十六名至第三十名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二十。
第三十一名至第五十名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十五。
第五十一名以上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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