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商員生消費合作社合作常識規範


合作標章 / 合作標幟

  • 01、 合作社社務會至少每三個月舉行一次。
  • 02、 理事會至少每一個月召開一次。
  • 03、 由社員直接組織的合作社叫單位社。
  • 04、 合作社是服務的。
  • 05、 合作社的責任制度有三種。
  • 06、 經營信用的理事會連帶清償責任這種責任理事職務雖經解任要經過二年才解除。
  • 07、 合作社的組成有七人以上得設立。
  • 08、 合作社最高權利機關為社員大會。
  • 09、 加入無限責任應由社務會提經社員大會出席社員四分之三通過後完成入社手續。
  • 10、 合作社與商店有分別。
  • 11、 合作社監事違法失職時可由社員大會社員過半數的決議。
  • 12、 世界上第一個經營成功的合作社在一八四四年成立的。
  • 13、 合作社召開臨時社員大會應有社員四分之一以上提議。
  • 14、 世界上第一個經營合作社為羅盧戴公平先驅社。
  • 15、 國父遺教中指示中國將來之實業建築於合作的基礎之上。
  • 16、 合作運動標語中「人人為我」是合作的目的。
  • 17、 合作社經理以下之職員由理事會聘任。
  • 18、 合作社主人社員全體。
  • 19、 我國的合作社制度是推行合作政策。
  • 20、 作為合作社彌補意外損失增加資金力量的是公積金。

  • 21、 合作社監事違反法令可由社員大會、社員代表會經過半數決議可以解除職務。
  • 22、 合作社社員有選舉權和表決權。
  • 23、 合作社社員有審核合作社所提出年終的決算與年度業務報告才有權。
  • 24、 信用合作社理事與普通合作社理事有何不同?合作社不能清償時理事連帶清償。
  • 25、 合作社應以召集社員大會會議為原則。
  • 26、 合作社員超過二百人時得地域方便分組舉行會議或社員代表大會。
  • 27、 負責計劃與執行合作社各種社務推行的是理事的職權。
  • 28、 監查合作社財產狀況的是監事的職權。
  • 29、 國明政府奠都南京後 , 為期早日實施民生主義 , 乃積極推行各種民生經濟建設。
  • 30、 保證或有限責任合作社通過社員入社退社是理事會的權限。
  • 31、 制度或修訂合作社各種章則是社員大會決定的。
  • 32、 如想加入無限責任合作社應由社務會議提經社員大會出席的四分之三通過才可以。
  • 33、 合作標幟中用青、白、紅三種顏色。
  • 34、 預備社員與正式社員差別是除了不能行使選舉權 被選舉權 罷免權 表決權外其他都相同。
  • 35、 台灣有合作社的組織比大陸早。
  • 36、 合作社設立人召集創立會,通過章程,選舉理事、監事、組織社務會,於壹個月內向所在地主管機關中請成立登記。
  • 37、 合作社辦事的依據和規則,所訂業務計畫,經費收支概算表和盈餘分配之事項,並經社員 ( 代表 ) 大會認可通過的稱為章程。
  • 38、 合作社候補理、監事人數,不能超過理、監事人數二分之一。
  • 39、 合作社候補理、監事,在未遞補前不能出席理、監事會議。
  • 40、 縣各級合作社與地方自治關係密切。

  • 41、 合作社對外代表的是理事主席。
  • 42、 我國合作社標幟是於民國三十三年設計而成的。
  • 43、 民國十九年行政院通令全國各省、予於每年七月第一個星期六為我國合作節。
  • 44、 合作社有六大原則與一般公司不同。
  • 45、 合作社的社員入社認股,每人至少一股,最多不能超過股金總額的百分之二十。
  • 46、 公司的股東,認股是不受限制。
  • 47、 合作社社員的股票不能溢價發行。
  • 48、 公司股東的股票可以溢價發行。
  • 49、 合作社盈餘,除彌補累積損失以及付利息外,應提百分之十以上為公積金。
  • 50、 要設立一個合作社的程序第一是申請組織。
  • 51、 合作社盈餘,除彌補累積損失以及付利息外,應提百分之十為理事,事務人員及技術員的酬勞金。
  • 52、 合作社盈餘分配是以社員交易額為分配標準。
  • 53、 合作社從平時經營中所得盈餘,提撥法定的金額,彌補合作社虧損稱之為公積金。
  • 54、 合作社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由社員連帶負其責任是屬無限責任。
  • 55、 合作社以社員所認股額為限,負其責任稱之為有限責任。
  • 56、 依照合作社法施行細則第六條規定合作社種類目前有十種。
  • 57、 合作社社務會議是由理事與監事共同出席之會議。
  • 58、 一般合作社(員生消費合作社除外)業務年度計算國曆 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59、 合作社一定要有七人以上才能設立。
  • 60、 合作社候補理、監事人數,不能超過理、監事人數二分之一。

  • 61、 合作社理事主席是從理事代表中推選出來擔任。
  • 62、 台灣合作社的免稅 , 依據規定消費合作社免征營業稅與所得稅。
  • 63、 公益金是為公益事業而設置。
  • 64、 合作社盈餘,除彌補累積損失以及付利息外,應提百分之五以上為公益金。
  • 65、 合作社從平時經營中所得的盈餘,提撥法定的金額,彌補合作社虧損稱之為公積金。
  • 66、 國際合作聯盟 , 已有會員國 35 國。
  • 67、 合作社社務會議是由理事與監事共同出席之會議。
  • 68、 合作社的主人是社員。
  • 69、 中國合作事業協會成立於民國二十九年首都重慶。
  • 70、 我們學校的合作社是屬於消費合作社。
  • 71、 合作社是擔負地方自治養的任務。
  • 72、 某社理事七人其監事最多為幾人?三人。
  • 73、 審查合作社帳目有初審責任的是監事會。
  • 74、 合作社可以為人保證嗎?絕對不可以。
  • 75、 我國最初提倡合作事業的人是薛仙丹。
  • 76、 [ 人人為我 ] 的含意是指他助。
  • 77、 各種登記證應貼印花免貼。
  • 78、 合作社聯合社的責任區分也是三種嗎?只有兩種。
  • 79、 合作社的組織程序第一步是 申請籌設 。
  • 80、 貴社決定於七月十五日召開社員大會問應於某日以前通知社員 七月八日 。

  • 81、 國際合作節始於一九二三年。
  • 82、 合作社有盈餘時應如何分配?按交易額分配。
  • 83、 蔣總統曾經親自策劃合作事業之推進嗎? 是的。
  • 84、 蔣總統認為要建立地方自治應先辦好合作事業。
  • 85、 合作標誌中三條紅線 , 表示實現三民主義。
  • 86、 國際合作聯盟每三年舉行一次。
  • 87、 合作金庫是政府為調劑合作事業資金。
  • 88、 台灣省現在沒有省合作金庫。
  • 89、 土地改革目標 土地分配、利用的合理化。
  • 90、 合作農場在互助合作組織之下共同 賣種子肥料農具 。
  • 91、 台灣省現在合作農場經營方式是分耕合營。
  • 92、 台南市第二信用合作社是 專營 合作社。
  • 93、 台南縣善化鎮合作社是區域性合作社。
  • 94、 縣各級合作社與地方自治有密切關係。
  • 95、 合作社是擔負地方自治工作中養的任務。
  • 96、 合作工廠是由合作社附設。
  • 97、 根據各級合作社組織大綱組織的合作社有三種。
  • 98、 供應衣料、食品、日用品給社員的合作社是消費合作社。
  • 99、 供應肥料、種子、農具等的合作社是供給合作社。
  • 100、 機關、學校的合作社大部分是消費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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